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调整产品申报结果及报价的通知(第一批)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调整产品申报结果及报价的通知(第一批)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调整产品申报结果及报价的通知(第一批)

各生产企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调整产品申报结果(第一批)公示已结束,公示期内部分企业提出了申诉投诉质疑,现公布申报结果,并将申诉投诉质疑回复及报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结果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目录调整产品申报结果(第一批)详见附件。

二、申诉投诉质疑回复

各生产企业的申诉情况已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咨询答疑系统(网址:http://gxyxcg.gxzf.gov.cn:8009/)进行回复,请已递交申诉资料的生产企业登录?“咨询答疑系统”,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在“广西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项点击“进入”,查找相关产品,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回复结果。

三、报价事宜

(一)报价时间

2021年10月13日9:00至2021年10月14日17:00 。

(二)报价方式

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进入报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为“0”视为赠送。不报价的视为放弃,将暂停其网上交易资格,待参与下一批申报工作后方能恢复网上交易资格。

(三)报价原则

1.由生产企业按组件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生产企业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供应价。在所有采购人中,无论采购人的采购批量、配送费用存在何种差别,每个组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对于同一组件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数据库内产品的报价不能高于采购限价。

3.所有报价在服务器端进行加密,未解密前任何人(包括报价企业)无法看到报价结果。

4.解密后公开所有产品的报价信息。

(四)报价要求

1.生产企业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医疗卫生机构的供货价,所报价格包括配送费用。

2.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即0. 01)。

3.报价时,生产企业以“计量单位/最小销售单位”字段下规定的单位进行报价。

四、解密公布

2021年10月15日实行统一开标解密。解密工作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操作,生产企业不需自行解密。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价仅限附件的产品参与。

(二)请各生产企业认真阅读广西壮族自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系统企业基础信息维护、申报确认及报价操作手册,以便正确操作和报价。操作手册可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下载中心”处下载。

附件:从备案采购挂网产品目录调整进入限价采购挂网产品目录的产品(第一批)

(http://gxyx.gxyxcg.gxzf.gov.cn: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70*****211008t)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0月8日

标签: 申报 产品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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