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摄像服务的合同公告-11N0024541372021201

摄影摄像服务的合同公告-11N0024541372021201

一、合同编号:11N****************

二、合同名称:摄影摄像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

四、项目名称:摄影摄像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31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路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39*****91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摄影摄像服务

数量:1

单价(元):239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服务要求:提供2名具有类似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开展驻场服务,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开展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各类会议活动摄影摄像服务、新媒体宣传视频编辑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

2395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年09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0-08 20:52:0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摄影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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