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车载冷藏箱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亳州市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车载冷藏箱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TCG2021-001

二、项目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车载冷藏箱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亿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南京路188号君和皇家花园21#205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车载冷藏箱

品牌:医然

规格型号:YRCZ-65L

数量:24

五、评审专家名单:

唐士伟、张翠、张世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采购)日期、资格能力条件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开标日期:2021年9月30日

3.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1年10月1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 亳州市谯城区内

联系方式:赵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谯城区交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丽阳春都小区101铺

联系方式:慕佳伟181*****556

2021年10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冷藏箱 购车 控制中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亳州市谯城区交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