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公安局合成办案中心控制台购置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高青县公安局合成办案中心控制台购置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高青县公安局合成办案中心控制台购置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高青县公安局合成办案中心控制台购置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新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标金额:304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
包1 : 魏茂强、战书亮、樊俊涛(采购人代表)、张江、孙学东 ;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
包1 : 北京东方新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67.38、65.38、72.38、73.38、71.38)、山东昊泰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61.00、53.00、64.00、68.00、62.00)、山东鹏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0.00、57.00、67.00、69.00、65.00);
七、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
序号 | 标段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未中标原因 |
1 | 高青县公安局合成办案中心控制台购置项目 | 山东晓豆云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朱家社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309号 | 资格审查未通过 |
2 | 高青县公安局合成办案中心控制台购置项目 | 山东鹏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房镇镇淄博科技工业园南支一路5号 | 综合评分较低 |
3 | 高青县公安局合成办案中心控制台购置项目 | 山东昊泰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南首17号 | 综合评分较低 |
八、资审未通过原因: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4,500 元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高青县公安局
地 址:高青县黄河路85号
联系方式:樊俊涛178*****9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晓月桥路与金晶大道交叉口西南丽阳大厦413室
联系方式:刘依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依梅
电 话:18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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