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

光明区新湖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常年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公示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区新湖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常年法律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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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新湖街道土地整备中心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经征集筛选,共有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3家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经检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3家投标单位通过资格性检查以及符合性检查,进入评标环节。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报价:380000元,总分:59.95;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报价:437650元,总分:93.70;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报价:360000元,总分:82.4375。经评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投标满足招标文件的服务需求,且分值最高,评标委员会建议由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中标,中标金额为人民币437650元。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项目成交金额:437650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招标文件内容提供服务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招投标小组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1年 10月 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常年法律服务 土地整备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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