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车间循环水系统药剂中标结果
甲醇车间循环水系统药剂中标结果
询价单号: | RR********212 | 采购方式: | 公开 + 定向询单 |
采购员: | 联系电话: |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1-09-29 11: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1-09-29 12: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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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2 | 甲醇车间循环水系统药剂 | 敞开式循环水系统 | 1 | 套 | 2021-12-31 |
一、交货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和村镇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现场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一、投标人需根据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实际工况及水质化验结果(由投标人自行化验)做出加药方案,并估算出一年各种药剂的用量,报价单需要列出各种药剂的单价、估算用量及一年用量的总价,年使用累计药剂量不得超过规定用量,超出部分由投标方承担。二、本次招标为一次报价,不接受第二次报价,投标单位应谨慎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的药剂的单价、年估算用量及年药剂总价(价格为含13%增值税、运费、技术服务费等综合价格)。每种药剂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次招标采购,只接受整单报价,不接受单项或者部分药剂报价。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以人民币报价。价格应包括药剂费、运费、卸车费、技术服务费等费用。三、本招标报价为综合报价,所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等有关费用都应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该综合报价应以甲醇车间循环水系统全年生产正常为前提,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及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综合报价中。四、付款方式:循环水处理剂使用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按实际发货量结算,中标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交与甲方后,甲方结算六个月的全额货款,付款金额为六个月内各药品品种的实际发货量与对应的结算单价乘积之和;全年的结算总数不得超出全年报价总数,超出部分不予结算,以投标单位全年报价总价为限。结算方式为承兑。五、供方以到货验收合格后起开始实行1年质保,若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供方免费处理或更换。六、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所有。
四、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0.0000万元
五、报名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人必须具有循环水系统药剂的经营资质。3、投标代表为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5、投标人及其单位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6、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7、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资质要求: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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