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调度大厅可视化电子监控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购的结果-采购项目中选公示
2021年调度大厅可视化电子监控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购的结果-采购项目中选公示
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1年调度大厅可视化电子监控系统升级采购项目采购的结果-采购项目中选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1-10-11 16:07:21 | |||||||||||||||||
[2021年调度大厅可视化电子监控系统升级采购]项目中选人公示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4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53*****327】 邮箱地址:【153*****327@189.cn】 比选人: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