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城2021-2024年度园林绿地养护管理二标段预中标结果
濉溪县城2021-2024年度园林绿地养护管理二标段预中标结果
濉溪县城2021-2024年度园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濉溪县城2021-2024年度园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二标段 (皖F*******)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1年10月9日在濉溪县公共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濉溪县城2021-2024年度园林绿地养护管理项目二标段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广东城基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新茵园林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搏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
控制价(元) | *******.5元 | |||
投标报价(元) | *******.94 元 | *******.49 元 | *******.06 元 | |
中标价(元) | *******.94 元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
服务期(年) | 3年 | 3年 | 3年 | |
评标情况 | 正常 | 正常 | 正常 |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王中富 | 林永福 | 丁胜华 |
证书名称 | 园林高级工程师 | 园林高级工程师 | 园林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资格能力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养护 | |
业绩信息 | 项目负责人业绩:福州市园林绿化社会化养护管理项目(合同包 2) 陈村镇工业园 2017-2020 年道路、河涌和公园环卫保洁及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2018 年南山区城市管理局区属公共绿地 管养服务预选供应商定标(后海滨路中心区片区) 2018 年亳州市城区绿化管养项目(第一批)项目 | 项目负责人业绩:2018年花都城区公共绿地养护政府采购服务(包组四) 南沙区南沙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南沙区万环西路中段、北段、南段等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广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体系 2020 年经常性运行及维修养护--东湖 | 项目负责人业绩: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局番禺区 2016-2017 年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包组三)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2017-2019 年北区道路公共绿化养护项目 2018-2020年呈贡区范围内部分绿地外包管养服务项目(二标段) 增城区永宁街市政绿化养护项目 | |
其 它(得分) | 96.13 | 96.05 | 95.05 | |
废标情况说明 | 1、江西省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天津港保税区环境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中有在建工程。 3、河南坤宇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淮南大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福建开天建设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安徽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中创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中房联合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四川德润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社保、业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单位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汶川成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社保、业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单位承诺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安徽盛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未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无拟派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3、淮北新联情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贵州中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江西缔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6、四川佳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7、安徽跃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公示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4日 | |||
异议与投诉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
联系方式 | 1、招标人: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许浩浩 联系方式:****-******* | |||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穆梦君 联系方式:187*****090 | ||||
3、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综合监管部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 |
安徽金诚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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