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安县石井镇品质家装饰画产业园项目(设备)成交公告

2021年新安县石井镇品质家装饰画产业园项目(设备)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1-160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新安县石井镇品质家装饰画产业园项目(设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新安政采磋商(2021)0352号

2021年新安县石井镇品质家装饰画产业园项目(设备)

洛阳卓朗电子有限公司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号院北1栋6门102-1号

*******.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清单

详见中标清单

/

/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赫连旭阳,岳玲玲,邱阳子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16,87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井镇政府

地址:新安县石井镇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方式:173*****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腾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自贸区木棉路19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 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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