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闻媒体宣传结果公告
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闻媒体宣传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闻媒体宣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0-06110 二、项目名称: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新闻媒体宣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国家级媒体 供应商名称:沈阳小马奔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304-2号(1-17-1) 中标(成交)金额:335,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省级报纸媒体001 供应商名称:沈阳龙邦慧智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55甲号1-4轴 中标(成交)金额:199,9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省级报纸媒体002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0时06分56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市级报纸媒体001 供应商名称:沈阳日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一、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179,5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市级报纸媒体002 供应商名称:沈阳晚报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经三经街67号 中标(成交)金额:83,85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网络媒体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0时02分50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电视媒体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北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948号 中标(成交)金额:19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国家级媒体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在省检、国检期间,在国家级纸媒宣传推广2次;在人民网辽宁频道开设创城专栏1个季度。 服务要求:照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 品安全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创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具体要求,在国家级纸媒及网站中宣传。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一个季度完成。 服务标准:保证按照采购人和相关国家标准完成履约,并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省级报纸媒体001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全面贯彻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创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中“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和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的指标要求,为国检测评全面达标,拟在全市各地区、各领域进行全覆盖宣传。按采购人提供的宣传素材,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创城公益宣传。 服务要求:按成交后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期限内完成。在有效服务期内,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除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底完成。 服务标准:省检、国检期间,辽宁日报2次,每次为1版倒头题(600-800字)或2版三分之一整版。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市级报纸媒体001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创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中“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和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的指标要求,为国检测评全面达标,拟在全市各地区、各领域进行全覆盖宣传。按采购人提供的宣传素材,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创城公益宣传;利用今日头条、抖音定向、定区域推送功能,向全市指定人群推送创城宣传内容;在人民网辽宁频道开设专栏,宣传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布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服务要求:省检、国检期间,沈阳日报3次,每次为1版倒头题(600-800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底完成 服务标准:1、任务时间:按成交后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期限内完成。在有效服务期内,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除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市级报纸媒体002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照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下简称“创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中“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和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的指标要求,为国检测评全面达标,拟在全市各地区、各领域进行全覆盖宣传。按采购人提供的宣传素材,在各级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创城公益宣传;利用今日头条、抖音定向、定区域推送功能,向全市指定人群推送创城宣传内容;在人民网辽宁频道开设专栏,宣传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布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服务要求:省检、国检期间,沈阳晚报3次,每次为2版或3版整版公益宣传图片。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底完成 服务标准:1、任务时间:按成交后所签订的合同要求期限内完成。在有效服务期内,如成交供应商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除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中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电视媒体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在沈阳电视台播放15秒公益宣传片40次,沈阳新闻后天气预报前播出。 服务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底完成。 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需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涛、邢安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国家级媒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1.5%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25.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省级报纸媒体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1.5%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99.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省级报纸媒体00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市级报纸媒体00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1.5%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693.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市级报纸媒体00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1.5%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58.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网络媒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电视媒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1.5%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8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晓龙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2021.9.24):210650新闻媒体宣传-服务类竞争性谈判文件 .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国家级媒体 供应商名称:沈阳小马奔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省级报纸媒体001 供应商名称:沈阳龙邦慧智旅游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微信图片_********105120.png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电视媒体 供应商名称:沈阳中北广电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北中小企业.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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