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双清区火车中心完小厕所与垃圾站工程合同公示
邵阳市双清区火车中心完小厕所与垃圾站工程合同公示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双清区教育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鑫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双清区火车中心完小厕所与垃圾站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双清财采计【2021】000057
(3)项目内容:厕所与垃圾站建设
(4)项目负责人:夏春阳。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99500.00元
大写:捌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1年09月29日,完成日期:2021年12月29日。总日历天数:90天。
地点:双清区火车中心完小
方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付款
1、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完工后付至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审计结算结论下达后付至工程款的97%;余下3%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期满(壹年)后,无质量缺陷,不计利息一次性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9月29日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双清区教育局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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