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应用项目(2021)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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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应用项目(2021)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BMC-********G磋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应用项目(2021)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元)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宁波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应用项目(2021)宁波市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应用项目(2021)采购人指定地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建设周期为成交后3个月内。根据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亚猛,朱高伟,沈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为取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56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青石巷5号永煌大厦9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立挺、金生华、施文彬、余青、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9月26日
2021年10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推广 改革 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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