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数据整合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升级中标结果
林权数据整合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升级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TSCG********0
二、项目名称:泰顺县林权数据整合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投标报价:*******.00(元) |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2幢231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泰顺县林权数据整合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升级项目 | 泰顺县林权数据整合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升级项目 | 泰顺县林权数据整合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升级项目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全部项目工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提供项目验收之日起1年的免费维护期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乃军,龚建伟,徐灵峰,林可小,严国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顺县林业局)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常青路25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598
质疑联系人:严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WZTSadmin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泰顺县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
传真:/
联系人 :董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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