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专业技术服务中标结果
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专业技术服务中标结果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专业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 呼公交易【2013】-政采-单一-0029、0030、0031
二、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项目: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视频互译系统设备、专业技术服务。
五、采购公示发布日期:2013.12.23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郭瑞恒、包诚、高峰
七、成交供应商: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第一包),中标金额50万元。
南京正保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第二包),中标金额37万元。
上海白虹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包),中标金额19.5万元。
八、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2013.12.31---2014.1.3
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投诉电话:
(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
(2)、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如质疑或投诉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
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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