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大楼装修工程私人银行装修项目(第三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大楼装修工程私人银行装修项目(第三次)-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新大楼装修工程私人银行装修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JG2021-11620]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州市设计院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通过
2广东省美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
3广东省建筑装饰集团公司通过
4广州原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联系人: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胜和路段兴业金融大厦29号首层,31号首层、五层、八层、九层及十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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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查 装修项目 私人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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