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盐政采(2021)A012号

二、项目名称: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1399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电子监控系统、信号协调控制系统租赁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系统验收合格后租赁服务期为5年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建国,张维康,顾勤建,顾叶飞,胡佩忠(采购人代表),沈鸿慧,蒋龙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22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丹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龙飞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崔梁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海盐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传真:/

联系人 :张英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9月23日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信息:

  • ********12/202110/16a1dc6d-14af-4376-9b18-94bf4bd7472e">移动投标报价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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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租赁 控制系统 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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