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考试院长沙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办公楼园林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长沙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办公楼园林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供应商填写合同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113-1
发包人(全称):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甲方)
承包人(全称):  天人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长沙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办公楼园林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长沙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办公楼园林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程内容:长沙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办公楼园林改造工程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

 长沙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办公楼园林改造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1-10-01
计划竣工日期:2021-10-29
工期总日历天数:28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569294.95


2.付款方式及验收: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工程款;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工程结算评审后,可支付累计不超过结算评审金额97%的工程款;预留结算评审金额3%作为质保金,待工程交付使用壹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付清。


其他说明:

1. 验收要求:1.1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简易程序进行验收。1.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1.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1.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1.5 项目验收时,中标人必须保证产品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保修要求:2.1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规定的保修内容及期限(保修期限为壹年),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双倍扣除。2.2植物存活率100%。

3.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项目实施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安排,成交供应商承诺在项目实施前提交实施方案并得到采购人的技术审查认可后才能进行施工,并在保修期内安排至少2名专人进行维护与保养。


3.合同价格形式:569294.95
4.付款人: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5.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付款期限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逾期利息: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李先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长沙市教育考试院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09月22日生效 十三、其他条款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包人(全称):长沙市教育考试院(公章)承包人(全称):天人建设安装有限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6F组织机构代码:****************21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中路320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19号万坤图商业广场第1幢16层1-1608号
法定代理人:刘罗春法定代理人:崔岳红
委托代理人:何强委托代理人:王沁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账号:****************3181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新姚路支行

附件列表
  1. 最后报价.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园林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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