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习水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习水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招标中标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习水县绿洲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名称)的习水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采购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遵****************CG001 )已于2021年10月14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旭琰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得分:92.34
交货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资质等级:充电桩代理商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明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得分:85.91
交货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资质等级:充电桩制造商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龙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得分:58.52
交货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资质等级:充电桩代理商
中标结果公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招标人:习水县绿洲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
地 址: 习水县
招标代理公司: 贵州天源南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851—********
邮 箱:********@qq.com
地 址: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长征大厦15楼
监 督 单 位:习水县经济贸易局
联系电话:188*****08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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