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竞争性磋商晋城市各县区自然灾害政府救助保险项目的结果公告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竞争性磋商晋城市各县区自然灾害政府救助保险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CCS00078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各县区自然灾害政府救助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城市各县区自然灾害政府救助保险项目》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概况: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政办发〔2020〕18 号),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全面做好群测群防,为晋城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人员购买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有效降低因灾返贫的发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项目技术要求及内容:
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定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晋城-沁水矿区划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通过对我市地质灾害进行分析,强降雨易引发局地洪涝和次发性地质灾害;采煤造成的采空区,易引发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2021年全市重点工程项目60余处,工程建设中的挖填方及弃土弃渣,可能引发和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
基于我市地质灾害的特殊性,除了气象部门的灾害预测事前预警和发生事故时各部门抢险救援的事中控制之外,还需建立灾害发生后的事后补偿机制,事后补偿以政府补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政办发〔2020〕18 号),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全面做好群测群防,为晋城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人员购买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有效降低因灾返贫的发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1
报价:77000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文昌西街548号****************92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晋城市各县区自然灾害政府救助保险项目》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概况: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政办发〔2020〕18 号),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发育规律、诱发因素、危险性及危害程度,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全面做好群测群防,为晋城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人员购买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有效降低因灾返贫的发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项目技术要求及内容:
根据《山西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划定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晋城-沁水矿区划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通过对我市地质灾害进行分析,强降雨易引发局地洪涝和次发性地质灾害;采煤造成的采空区,易引发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2021年全市重点工程项目60余处,工程建设中的挖填方及弃土弃渣,可能引发和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
基于我市地质灾害的特殊性,除了气象部门的灾害预测事前预警和发生事故时各部门抢险救援的事中控制之外,还需建立灾害发生后的事后补偿机制,事后补偿以政府补
晋城市各县区自然灾害政府救助保险方案项目通过对我市地质灾害进行分析,强降雨易引发局地洪涝和次发性地质灾害;采煤造成的采空区,易引发地面塌陷、滑坡等地质灾害,2021年全市重点工程项目60余处,工程建设中的挖填方及弃土弃渣,可能引发和加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发生一、承保服务
依据最终确定的承保条件出具保险单,收取相关费用;
二、理赔服务
(1)报价人应建立理赔服务的专门组织体系,明确理赔服务的时效和流程,包括报案、现场查勘、立案和赔付,理赔服务措施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
(2)报价人应建立小额案件快速理赔服务体系。
(3)报价人应建立重大案件预付赔款服务体系。
(4)报价人应建立大灾应急理赔服务体系。
三、宣传培训
报价人应积极进行保险服务的宣传培训,配
一年一、承保服务
依据最终确定的承保条件出具保险单,收取相关费用;
二、理赔服务
(1)报价人应建立理赔服务的专门组织体系,明确理赔服务的时效和流程,包括报案、现场查勘、立案和赔付,理赔服务措施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
(2)报价人应建立小额案件快速理赔服务体系。
(3)报价人应建立重大案件预付赔款服务体系。
(4)报价人应建立大灾应急理赔服务体系。
三、宣传培训
报价人应积极进行保险服务的宣传培训,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明百楼,钱苏平,毛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晋城市凤台西街436号

项目联系人:潘晋英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晋城市月星大厦10楼1011室

项目联系人:成轶丽

项目联系方式:188*****938

2021年09月28日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救助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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