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2617]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升级技师学院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中区学生宿舍、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后审公示

[JG2021-12617]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升级技师学院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中区学生宿舍、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后审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升级技师学院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中区学生宿舍、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2617]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丽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通过
2(主)广东创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澳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通过
3(主)广东利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梅州市怡安电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4(主)广东昇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普宁市泓铧电梯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标签: 总承包 配套工程 实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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