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1-12617]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升级技师学院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中区学生宿舍、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候选人公示

[JG2021-12617]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升级技师学院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中区学生宿舍、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升级技师学院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中区学生宿舍、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编号:JG2021-12617]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10-16 00:00 至 2021-10-18 23:59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主)广东五华二建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丽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主)广东创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澳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主)广东利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梅州市怡安电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费下浮率3.840%2.496%2.710%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0.236%0.932%0.156%
综合得分96.1139.3132.87
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何静/粤****************谢鹏/粤****************付豪/豫141*****4371
(主)广东立发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未递交投标文件(主)华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永业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未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标签: 总承包 配套工程 实训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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