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429]RJ[GK]*******_1_********MA2XNMJP1Y_3901)
一、合同编号:[350429]RJ[GK]*******_1_********MA2XNMJP1Y_3901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合同包[350429]RJ[GK]*******_1_********MA2XNMJP1Y_390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429]RJ[GK]*******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动车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泰宁金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宁县尚书街1号
联系方式:158*****389
供应商(乙方):福州金铁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前横路167号福兴家居物联网展示中心D区50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806 - 广告服务 | 广告服务 | “复兴号”绿巨人动车组列车三明北——北京西(D739)车内广告一年;福州——成都东动车组(D2242)车内广告一年 | 保证拍平面灯箱或数字灯箱、看板广告牌干净、整洁、清晰、完整,没有破损,没有污渍或杂物遮挡;保证每个广告点位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检查,从发布之日起计算每三个月末将广告点位的检查、保养、维修情况向采购人通报,发现损坏的广告在3个工作日内要按原样修复。 | 1 | 专注品牌策略,创意、设计与体验;从消费者和用户对品牌的美好联想和真实体验装萃取设计出品牌的本来形象。 | ******* |
合同总金额:¥1,836,000.00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交货
履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状元街16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1-10-1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1-10-162021-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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