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发稿时间 :2021-10-18 阅读次数:】

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PJC********04/WT089
二、项目名称: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名称: 01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甲-2号
中标(成交)金额:7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崇峰、张洪亮、沈洪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中华路360号
联系方式:156*****233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话:****-*******
十、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投标单位
1
服务
-
1
750000.0000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需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商品名称
招标需求
响应需求
偏离*
偏离说明
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1、我方在合同签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园区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在现状调查基础上进行回顾性评价、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批、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
2、项目要求:(1)我单位营业执照具备环保咨询资质;
(2)我单位在本项目团队中具有12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了社保证明
(3)我单位可与采购方签定保密协议;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我单位可按时完成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3、我方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及相关环评技术规范内容深度要求进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相关质量保证措施可确保环评报告书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4、我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以及相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环评报告。
5、我单位熟悉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基本情况,编制的报告书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及相关环评技术规范内容深度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服务期限: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70日内完成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7、验收标准:报告完成后,可提供《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10套纸制版及电子版、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
8、付款方式及条件:我方在标的全部交付使用,《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提供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办理付款审核手续。
无偏离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投标单位
1
服务
-
1
750000.0000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需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商品名称
招标需求
响应需求
偏离*
偏离说明
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1、我方在合同签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园区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在现状调查基础上进行回顾性评价、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按专家意见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批、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
2、项目要求:(1)我单位营业执照具备环保咨询资质;
(2)我单位在本项目团队中具有12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了社保证明
(3)我单位可与采购方签定保密协议;
(4)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我单位可按时完成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3、我方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及相关环评技术规范内容深度要求进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相关质量保证措施可确保环评报告书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4、我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以及相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环评报告。
5、我单位熟悉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基本情况,编制的报告书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及相关环评技术规范内容深度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6、服务期限:我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70日内完成环评报告,并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7、验收标准:报告完成后,可提供《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10套纸制版及电子版、提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
8、付款方式及条件:我方在标的全部交付使用,《盘锦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提供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办理付款审核手续。
无偏离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总体规划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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