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音乐学院民族乐队学院打击乐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音乐学院民族乐队学院打击乐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音乐学院民族乐队学院打击乐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625-21217A24(2021CG0187)
二、项目名称:浙江音乐学院民族乐队学院打击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元) | 北京卡丹萨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民族乐队学院打击乐采购 | 民族乐队学院打击乐采购 | ADAMS | 1批 | ******* | 2PASYIIDH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严萍,高明,黄会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向代理机构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78%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38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音乐学院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敏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
2021年09月30日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信息:
********78/202110/c77fd3c4-b16a-4a15-b9cd-c0a78cea224d">报价明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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