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福新区九江大道延伸段工程(二标段)施工中标结果
双福新区九江大道延伸段工程(二标段)施工中标结果
项 目 名 称 | 双福新区九江大道延伸段工程(二标段)施工 | |||||||||
招标公告编号 | 044377 | |||||||||
招 标 人 | 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联 系 电 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标段 (合同包) 名 称 | 一 标 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津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伟联建设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贵华建设有限公司 | |||||||||
中 标 人 | 重庆市津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1618.2591 | |||||||
工商注册号 | ********009688 | 组织机构代码 | ********-6 | |||||||
投诉受理部门 | 江津区监察局 | 联 系 电 话 | ||||||||
江津区发改委 | ||||||||||
江津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 ||||||||||
招标人: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 1 月 7 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1 月 7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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