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托服务第2包物资和服务类中标结果

审计委托服务第2包物资和服务类中标结果


阜新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900-00308

二、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投资项目审计委托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基建类项目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2021年10月15日 09时14分08秒

废标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物资和服务类项目

供应商名称:大连永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新开路99号第19层10-11型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信息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梅路恒大御景湾二期F2栋1-3层01号

中标(成交)金额:1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物资和服务类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803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物资和服务类项目(包括一般货物服务、警用物资装备、影视宣传等)主要包括: (一)预算审计(对招标控制价的审计) 项目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参考品牌合理性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二)采购文件审计 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三)待签合同审计 招标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四)结算审计 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

服务要求:如中标执行本项目审计,我们会遵守相关执业准则(国家及行业协会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遵守相关技术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独立、公正地执行审计业务,确保审计工作达到“三项标准”,即专业标准、政策标准及服务标准,保证项目各环节审计工作应在收到完整材料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其他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核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3、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始终秉承《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其服务原 则,即: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一般原则,保持职业谨慎和应有的独立性,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让招标人、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当事人满意和认可。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信息化项目

服务类

名称:C0803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信息化类项目(预算审计、采购文件审计、待签合同审计、结算审计、其他服务)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一)预算审计(对招标控制价的审计) 项目采购前,对项目预算编制依据、预算构成、取费标准、参考品牌合理性等与造价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核,确定采购最高限价。(二)采购文件审计 采购文件正式发布前,对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采购需求、采购方式、评分办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对采购文件与前期预算审核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三)待签合同审计 招标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对待签合同条款与前期内容一致性及服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审核,提出问题及修改建议。(四)结算审计 项目验收通过后,对项目验收情况、结算资料、费用计取等内容进行审核,确定结算价款。 (五)其他服务要求 1、按照甲方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2、按照甲方要求对部分委托审计项目审核情况开展交叉互检,抽检比例约为5%; 3、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

服务时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1年,付款方式及条件:一年支付二次,半年结算一次,交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委托项目审计业务,每次业务应在接受委托后4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报告,重大项目或结算在接受委托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报告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验收标准:国家标准。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实施。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雅贤、兰艳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基建类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物资和服务类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信息化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本级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五号

联系方式:183*****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阜新市高新园区科技大街9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物资和服务类项目

供应商名称:大连永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信息化项目

供应商名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1年10月19日


标签: 服务类 物资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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