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高院本级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高院本级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院本级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西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9日18:0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徐勇、邓万章、姜涛
总成交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8*****210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罗堆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江白老师 173*****341
代理机构名称西藏泽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西区民族路1号国旅广场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滕先生138*****210
附件:
附件1高院本级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磋商文件.docx

一、项目编号:XZZR-ZC-********1(招标文件编号:XZZR-ZC-********1)

二、项目名称:高院本级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级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9号

中标(成交)金额: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中级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高院本级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建设监理项目(1)监理组成员要求:
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配备的其他监理人员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2)监理方案要求: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方案、进度控制方案、投资控制方案、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签订合同后 5 日内,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指定地点提供服务。服务的供给、检测、验收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勇、邓万章、姜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2015}299号文,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罗堆西路1号        

联系方式:江白老师 173*****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泽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西区民族路1号国旅广场六楼            

联系方式:滕先生138*****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先生

电 话:  138*****210

 

标签: 监理 系统建设 远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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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泽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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