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水文监测系统新建水文站一期中标结果
越城区水文监测系统新建水文站一期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临[2021]5211号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本级)越城区水文监测系统新建水文站一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元) |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2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越城区水文监测系统新建水文站一期项目 | 越城区水文监测系统新建水文站一期项目 | 越城区水文监测系统新建水文站一期项目 | / | 详见采购文件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晓,周杰,刘士彦,张国良,余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614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481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苗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吕志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越贤府2号楼三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昱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091
质疑联系人:刘国清
质疑联系方式:130*****9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季扬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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