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1 与市一体化平台对接登记业务受理流程 依据《丹东政务服务与自建系统对接标准》开发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平台接口,实现所有业务在一体化平台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内网审核,市一体化平台外网办结。 2 开发辽宁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办理数据同步接口 按照辽宁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的要求,依据《辽宁政务服务事项对接标准》建中间库,把系统中的办件数据按照事项库中的事项进行归类,归类后的数据通过接口按照标准推送到市(县)一体化平台进行汇交。 3 开发登记数据共享接口 按照辽宁省及丹东市要求,推送不动产登记数据至丹东市统一建设的共享数据库,推送的数据主要为登记簿数据,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簿、房屋抵押权登记簿、查封登记簿、土地使用权登记簿、林权登记簿等。同时预留接口,如其他部门需要获取更多信息,只需简单的程序改造即可。 4 与省电子证照库及电子印章系统对接 (1)增加电子证照模块: 电子证照由辽宁省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生成管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通过开发接口的方式与省电子证照库对接,实现电子证照生成、接收、查询、调阅、注销,实现电子证照全生命周期管理。 (2)电子证照调用: 与省电子证照库对接后,按照丹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快自建系统电子证照及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发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平台的电子证照调用接口,实现对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14类电子证照的调用。 (3)与电子印章系统对接: 与省电子印章系统对接,实现电子印章的申请调用功能。 5 与省好差评系统对接 按照《辽宁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指引》要求,改造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通过评价器和收件打印评价二维码两种方式分别开发接口进行对接。 6 获取十二部委提供的数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号文件的要求,通过开发接口的方式查询十二部委提供的数据如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基本信息,市场监管部门的营业执照信息,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税务部门的税收信息,银保监部门的金融许可证信息,法院的司法判决信息,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涉及人员单位的地名地址等信息,公证机构的公证书信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土地房屋资产调拨信息,卫生健康部门的死亡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等。 7 与辽事通APP对接 按照《辽事通APP外部应用接入规范》开发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与辽事通接口,用户登录辽事通选择凤城不动产,可直接对不动产权信息进行查询,包括通过人查房和房查人功能,满足用户的验真需求。 8 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改造 与辽宁省及丹东市一体化平台对接后,需要改造业务系统流程。在前台设置相应的查询及调用功能,在后台设置业务数据分发等功能满足对接后的业务办理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