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AT********734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用胶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同日医疗设备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镜湖区芜湖万达广场二期2#楼2101室、2102室

中标金额:14100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许琼、周元枝、潘友仁、鲍红锋、郭鑫福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2%收取,低于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开标日期: 2021年10月13日

3、中标供应商业绩:(1)2020.8.30,六安开发区医院医用激光胶片采购项目;(2)2021.5.10,马鞍山善美血液透析中心医用激光胶片采购项目;(3)2019.9.13,固始豫安医院医用激光胶片采购项目。

4、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安徽天美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需求一览表医用干式胶片1、2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2)安徽振兴美莱医药有限公司,采购需求一览表医用干式胶片1、2的技术参数和规格型号*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号海螺国际大酒店商旅楼办公区七楼安徽安天利信芜湖分公司711会议室,联系电话:159*****322。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棠梅路19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联系方式:159*****32218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邓工

电话:159*****322181*****117

九、附件

1.采购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胶片 人民医院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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