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站北广场地下通道配电室迁改工程合同公示
邵阳站北广场地下通道配电室迁改工程合同公示
邵阳站北广场地下通道配电室迁改工程合同公告
邵阳站北广场地下通道配电室迁改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晨旭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将邵阳站北广场地下通道配电室迁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邵阳站北广场地下通道配电室迁改工程
2、工程地点:邵阳市火车站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具体施工内容
本工程为邵阳站北广场地下通道配电房迁改工程,含箱变S13-630KVA(含7台高压柜、3台低压柜)1套、一进四出电缆分接箱1台、高压电缆YJV22-3*120mm2(15m),高压电缆YJV22-3*50mm2(1170m)、箱变基础、高压电缆分接箱基础、9座电缆井及顶管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财评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按成交通知书中标金额:
(大写):壹佰叁拾贰万壹仟壹佰贰拾伍元叁角伍分)
人民币¥ *******.35元元(含税)。
结算金额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竣工结算审计结论为准。若竣工结算审计结论造价超过合同价款的1.1倍,则按合同价款的1.1倍结算;若低于合同价款的1.1倍,则按实结算。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的检验检查,并为检验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监理发出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
合同工期30天(日历天),以甲方要求为准。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监督工程质量和督促工程进度,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和现场计量、签证。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给乙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③组织技术交底,场地移交。
④提供施工场地及临时施工用电、用水的驳接点。
2、乙方责任
①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规程,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承担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②科学组织施工,作好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设计并经甲方、监理审批,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现场形象。
③积极协调工程周边矛盾与关系,接受甲方、监理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服从甲方关于工程进度的要求。
④用于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必须采用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保修。承担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责任。
⑤负责办理电力、市政、城管等职能部门手续。
及时做好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工程竣工后按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给甲方。
七、工程量的确定及计价办法
1、工程量的确定依据
①经公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方案图)、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函)。
②甲方、监理方确认的工程洽商函、会议纪要。
③甲方、监理方合理的现场签证。
④现行工程量计算规则。
2、工程计价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确定完成的合理工程量,按以下办法进行结算:
2.1财评预算范围内包含工程结算单价以财评报告作为结算依据,工程量增减按实际发生计算,人工和材料不调整,材料或设备暂估价按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施工同期《邵阳工程造价文件》中的材料综合预算价格或城投发布的施工同期《材料预算价格文件》中的预(结)算价,仍缺项的材料和设备价格按监理、甲方(含甲方委托的跟踪审计)、乙方三方市场询价签认确定。
暂估工程和暂列金额按本条2.2执行,总造价下浮6.13%。
2.2财评预算没有的工程单价另行组价
①组价原则:
按照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解释文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20]5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销项税额税率和材料价格综合税率计费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19]47号);湖南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建价[2020]46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计算。
②人工费的计取:依据湘建价[2019]130号文件所确定的邵阳地区人工工资单价,即建安工程按100元/工日,装饰工程按130元/工日;在合同工期内,人工工资不调整。
③材料综合预算价格:按2.1条材料或设备暂估价方式确定。
④零星机械台班和零星计日工按邵城建投发[2019]18号文第二十一条相关约定执行。
⑤根据以上计价原则总造价下浮6.13%。
八、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由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申请报告及合格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给甲方并签订工程审计承诺函,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工程竣工结算书后60 个工作日内(若无争议),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论。审计核减金额超过审定造价8%部分,其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甲方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原则上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审计部门出具正式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甲方付至审定造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每次支付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拒付。
2、甲方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邵县支行
户 名:湖南晨旭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十、质量保修及质量保修金返还
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期限为1 年。质量保修金额按竣工结算审定造价的3%计取。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保修期内工程无质量缺陷,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乙方。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乙方在动力设施,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交通要道施工时,应按有关规定制订安全防护方案,施工开始前应提供监控措施交监理和甲方认可后实施。
3、乙方应按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进行施工:
项目经理为蓝天保卫战及工地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如检查发现未按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进行施工,第一次罚扣50%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二次扣除所有安全文明施工费,第三次清退出场,解除合同。
根据蓝天保卫战的战略要求,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费用按实签证。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若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签订。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并付清工程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五、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邵阳市交通枢纽建设 乙方:湖南晨旭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或委托人): 法人(或委托人):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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