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凤山县公安局采购装甲防暴车一台成交公告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凤山县公安局采购装甲防暴车一台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山县公安局采购装甲防暴车一台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装甲防暴车

采购单位凤山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凤山县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1日16:4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韦玉匀、黄光尤、罗著平
总成交金额¥178.1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通礼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凤山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凤山县凤城镇巴烈社区京甲屯(凤山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靖151*****019
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A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通礼****-*******
附件:
附件1附件-成交公告-凤山县公安局采购装甲防暴车一台.rar

一、项目编号:HCZC2021-J1-230124-GDZB(招标文件编号:HCZC2021-J1-230124-GDZB)

二、项目名称:凤山县公安局采购装甲防暴车一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南街工业区

中标(成交)金额:17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广州华凯车辆装备有限公司装甲防暴车剑齿虎装甲防暴车盾甲牌GDJ5091XFB1台*******.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玉匀、黄光尤、罗著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及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或凤山县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山县公安局     

地址:凤山县凤城镇巴烈社区京甲屯(凤山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贺靖15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号铜鼓园写字楼8楼A区            

联系方式:杨通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通礼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管理 防暴车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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