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3D打印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属3D打印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属3D打印设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招标编号:****-********0365/01

本项目于2021年09月24日上午9点,在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招标人:庆安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项目名称:金属3D打印设备

中标候选人名称:西安中海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3,689,5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西安中海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打分得分为91.29分,排序第一,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北京易加三维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打分得分为90.20分,排序第二,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上海微伏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评议合格,综合打分得分为74.90分,排序第三,推荐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其他投标人排序:/

3)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西安明精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1项重要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中要求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即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写明投标有效期,未能对该条进行响应,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第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深圳市华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2项重要初步评审指标偏离招标文件要求。(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3条响应性评审标准中要求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即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写明投标有效期,未能对该条进行响应,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要求中财务要求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即:“……(2)财务要求: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该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第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

异议渠道: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5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鸣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打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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