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老年大学城南校区装修工程(EPC)总承包
盐都区老年大学城南校区装修工程(EPC)总承包
盐都区老年大学城南校区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都区老年大学城南校区装修工程已由 盐城市盐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盐都区老年大学城南校区装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批复、都行审投资复【2021】3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都区老年大学城南校区装修工程(EPC)总承包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盐都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对盐城市盐都区智慧养老二期工程项目5#楼1层公区、3-5层、1-5层楼梯间进行装饰装修,建筑面积约4250平方米,主要包括建筑改造、室内装饰、暖通空调、智能化、门禁安防、消防改造、水电安装(含冷热水供应系统等)、标识标牌(含室内及室外)、固定家具等施工和采购内容,具体装修区域以红线图及现场实际勘察情况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 年12月1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 年12月1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3月30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设备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成 1 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盐都区老年大学城南校区装修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门厅、室内装饰、水、电、消防、暖通空调、标识标牌、智能化、软装、电梯轿厢等所有范围内的设计,中标人必须做好与智慧养老二期其他运营单位、装饰单位、设计单位的对接工作。
2.2.2采购: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家具、艺术品、窗帘、软装、智能化、门禁安防系统、标识标牌(含室内及室外)、教学器材(含教室内所有师生乐器、画架、台球桌、乒乓球桌等)、教学设备(含智能电子白板、智能教学摄像系统等)、线上教学(含视频直播课等)系统及设备、教学桌椅、办公桌椅(并根据办公桌配置同等数量电脑,打印机数量及功能由招标人指定)等(其余不足见设计任务书,以达到该项目所有教学、办公、生活等使用功能为准)。
2.2.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改造、室内装饰、暖通空调、智能化、门禁安防、消防改造、水电安装(含冷热水供应系统等)、标识标牌(含室内及室外)、固定家具等(其余不足见设计任务书)满足交付使用的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及空间功能作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 3.1.1、3.1.2项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③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④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上四项设计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 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5)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0年1月 1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1 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1年8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8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具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1200万元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3)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4)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8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具有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1200万元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非工程总承包)。
(5)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8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具有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达1200万元以上公共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非工程总承包)。
(6)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都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失信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6)发生盐住建招【2020】4号文规定的被停止、暂停盐城市范围内投标资格的安全生产事故,且在停止、暂停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1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2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1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22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盐都公管办 ****-********。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2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3.在系统中报名成功后未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单位,在该项目开标后书面说明情况送给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存档14.联系方式招标人:盐城市城镇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与开创路交汇处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金融城4号楼1103室(永宁汽车城南侧)9F-10F联系人:孟凡康联系人:周鹏
电话:153*****656电话:130*****99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7@qq.com">********27@qq.com
2021年10月21日
标签: 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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