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民政局2013年农村敬老院建设3标段施工中标结果
安县民政局2013年农村敬老院建设3标段施工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 | ||||
工程项目名称 | 正安县民政局2013年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3标段施工 | |||
招 标 人 | 正安县民政局 | |||
代理机构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4年1月13日 | |||
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遵义市源宏建筑装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郑维阳 | |||
报 价 | *******.02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绥阳县王操中学综合楼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惠水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黎锦周 | |||
报 价 | *******.03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惠州大亚湾电力生产调度综合楼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彭定悲 | |||
报价 | *******.03元 |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那坡县人民法院业务用房工程 | |||
公 示 期 | 2014年1月14日 | 至 | 2014年1月16日 |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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