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门遗址钢棚搭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玄武门遗址钢棚搭建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企采磋商(2021)0892号

2、项目名称:玄武门遗址钢棚搭建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0月2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本工程为玄武门遗址钢棚搭建工程。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定鼎门遗址。钢棚结构形式为门式刚架结构,搭接方式为卡扣、转卡扣、十字扣对应连接,屋面设排水沟两道,屋面为坡屋顶,屋面材质采用PVC采光板,总建筑面积3590.9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三、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价

(元)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

玄武门遗址钢棚搭建工程

洛阳市汉唐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洛阳市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

772000.00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四、磋商小组名单:霍延敏、梁莉、张鹏毅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65%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5050元。

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5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中京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定鼎北路唐宫市场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电   话:****-********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人:谢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2021年10月22日

标签: 搭建 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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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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