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金海大道沿线积涝点整治工程等6个项目监理比选结果公告
宿州市金海大道沿线积涝点整治工程等6个项目监理比选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ZBX*******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金海大道沿线积涝点整治工程等6个项目监理
三、中选信息
一标段:
第一中选候选人:安徽泰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第三中选候选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标段:
第一中选候选人: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中选候选人:安徽诚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监理 服务范围:详见比选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服务标准:详见比选文件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比选申请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比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联系人:耿工,联系方式:156*****09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比选人信息名称: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鞋城五路508号
联系方式:秦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海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萧县浙商大市场
联系方式:耿工156*****0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耿工
电话:156*****091
标签: 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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