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0115-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淳口镇人民政府(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宝诚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淳口镇集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11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淳口镇集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一】服务内容:1、路面清扫保洁范围和垃圾杂物清理、外运范围:(1)淳峰茶厂——淳口加油站(2)移民街(3)烟草路(4)环府路(5)好友便超市——供销路口(横街)(6)罗昌义家——淳口中学(七字街、教育街)、小学(7)老供销社——老敬老院(供销路) (8)永乐桥河沿河风光带两侧(9)淳口中学至垃圾中转站路面(10)农贸市场(11)集镇范围内背街小巷(12)淳口中学、船头小学、派出所、国土所、信用社、卫生院等单位垃圾收集外运及杂物清理。以上路段包括路面,人行道和背街小巷。投标供应商将垃圾清运至垃圾压缩站,负责垃圾分类、清洁全部工作。将压缩垃圾外运至有合法手续的垃圾填埋场,实行无害化处理。特别提醒,垃圾外运处理地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联系和处理。另外成交供应商须处理淳口集镇管辖范围内15个村的垃圾外运,垃圾外运费及垃圾外运量等事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和各村接洽。2、路面洒水与冲洗范围:(1)银峰茶厂——淳口加油站(2)移民街(3)烟草路(4)环府路(5)好友便超市——供销路口(横街)(6)罗昌义家——淳口中学(七字街、教育街)、小学(7)老供销社——老敬老院(供销路)(8)农贸市场3、集镇道路护栏清洗,一个月不少于两次。4、集镇范围内人行道清洗一个月不少于一次。5、集镇所有环卫设施每周清洗不少于一次。6、集镇范围内下水道井每季度清理一次。7、集镇公共厕所每天进行保洁。8、行道树修剪次数一年不少于一次。9、集镇垃圾清运处理费由乙方收缴并交镇财政所。10、牛皮癣清理一年不少于二次。11、垃圾中转站运行及维护(1)由乙方负责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行及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 项 | 2 | *******.04 | 合计金额小写: *******.04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玖万肆仟玖佰零叁元肆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淳口镇集镇环卫保洁服务项目 2、金额:小写:*******.04元/2年,大写:壹佰柒拾玖万肆仟玖佰零叁元肆分/2年 3、本合同金额包括在服务实施中产生的人工工资及福利(含伙食费、法定假日补助、加班费等)、管理设备及材料购置、办公设备、环卫保洁所需设备、耗材、服装、管理费、水电费、保险费、培训费、财务、垃圾转运费、环卫费、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有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合同执行期间,合同价格不随政府政策及市场物价上涨或回落等因素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0-18 ——2023-10-17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淳口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服务内容: 1、路面清扫保洁范围和垃圾杂物清理、外运范围: (1)淳峰茶厂——淳口加油站 (2)移民街 (3)烟草路 (4)环府路 (5)好友便超市——供销路口(横街) (6)罗昌义家——淳口中学(七字街、教育街)、小学 (7)老供销社——老敬老院(供销路) (8)永乐桥河沿河风光带两侧 (9)淳口中学至垃圾中转站路面 (10)农贸市场 (11)集镇范围内背街小巷 (12)淳口中学、船头小学、派出所、国土所、信用社、卫生院等单位垃圾收集外运及杂物清理。 以上路段包括路面,人行道和背街小巷。投标供应商将垃圾清运至垃圾压缩站,负责垃圾分类、清洁全部工作。将压缩垃圾外运至有合法手续的垃圾填埋场,实行无害化处理。淳口集镇管辖范围内15个村的垃圾外运,垃圾外运费及垃圾外运量等事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和各村接洽。 2、路面洒水与冲洗范围: (1)银峰茶厂——淳口加油站 (2)移民街 (3)烟草路 (4)环府路 (5)好友便超市——供销路口(横街) (6)罗昌义家——淳口中学(七字街、教育街)、小学 (7)老供销社——老敬老院(供销路) (8)农贸市场 3、集镇道路护栏清洗,一个月不少于两次。 4、集镇范围内人行道清洗一个月不少于一次。 5、集镇所有环卫设施每周清洗不少于一次。 6、集镇范围内下水道井每季度清理一次。 7、集镇公共厕所每天进行保洁。 8、行道树修剪次数一年不少于一次。 9、集镇垃圾清运处理费由乙方收缴并交镇财政所。 10、牛皮癣清理一年不少于二次。 11、垃圾中转站运行及维护 (1)由乙方负责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行及维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服务实行以月考核,完成当月环卫服务,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按月支付(本月支付上一个月)环卫费用。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湖南宝诚环境发展有限公司:********8764)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一、质量标准要求 1、清扫保洁质量要求:要求路面垃圾落地不超过二十分钟,达到”五净”六无”,(五净:路面净、树池净、绿化带净、路沿石净、边沟净;六无:既无果皮纸屑、无泼洒污物、无人畜粪便、无垃圾堆、无砖瓦碎石、无淤泥污泥) 2、洒水降尘、路面冲洗质量要求:冲洗后车行道、人行道要求无泥沙、无扬尘、无油渍、道路标线现本色.道路清扫作业后路面、下水口、人行道等应整洁。 3、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4、除每天完成普扫作业外,要全天巡回保洁,废弃物一出现在路面马上要清理干净。 5、果皮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存留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 6、严禁将垃圾扫入渠井、下水道。 7、路面无淤泥、沙石、灰。车辆洒漏沙石、灰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清理干净. 8、无条件服从镇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9、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0、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1、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私自焚烧垃圾; 12、果皮箱的养护做到摆放到位,及时清掏,定期擦洗,保持周边地面清洁、无异味。 13、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14、司机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证。 二、质量保证措施为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公司做到以下几点质量保证措施: 1、制定、完善作业制度,监督作业人员日常保洁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制度考核、奖惩,组织、落实考核人员,做到奖罚分明. 3、作业人员作业期间发生问题,管理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理并记录 4、做好作业人员日常培训和管理,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诚信服务.公司将组建公司主要负责人、下设项目经理为淳口镇环卫保洁作业质量考核督查组.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考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检查管理方式.从建立规章着手,严格制度管理,实行”定人、定位、定量、定质”的作业考核机制,把所有环卫保洁工作的要求一一量化后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做到不留一处空白,不存一片死角,把质量与利益挂钩,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经济调节杠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承包期间,如出现公司人员消极怠工、罢工,导致街道无人清扫或设施无人清洗,我公司将扣除该人员当日工资并根据公司规定处罚. 三、安全标准: 1、在机动车道、人员流动的场地作业时,要摆放安全锥桶; 2、高压水枪作业时,不得影响行人通行; 3、严禁高压水枪向带电设施喷水; 4、登高作业时,架梯要支架牢固; 5、行车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 6、人员作业时,佩戴好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服及环卫工作服; 7、垃圾转运需作好防护工作,防止零碎垃圾到处飞扬影响路面环境; 8、人员作业时,佩戴好防护用品,穿戴安全服及环卫工作服; 四、日常保洁、清运工作安排,垃圾清运人员操作注意事项: 1、日常保洁、清运工作安排为确保集镇区域内环境、卫生能够得到有效治理,集镇面貌得到有效提升,特制定以下方案: (1)在淳口集镇范围内设置垃圾桶,垃圾桶的分布按照各地段日常垃圾产生量进行合理配置,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妨碍交通,影响市容,垃圾桶必须每月定期清洗一次,确保美观和使用寿命。 (2)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垃圾车每天早晨6:30(冬季7:00时)开始清运,16:00结束。每个垃圾桶、点进行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3)集镇红线范围内每天早晨春冬季9:00(夏秋季8:30)前完成第一次普扫。 (4)垃圾车辆做到密闭化,台式车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 (5)加强垃圾压缩站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垃圾压缩站及周边干净、整洁,垃圾能够及时转运不积攒。 2、垃圾清运人员操作注意事项 (1)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3)垃圾运输车的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 (4)垃圾转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 (5)装卸垃圾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6)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压缩车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7)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佩戴必要的劳保用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及用要求中第四条考核方式及细则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承包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将督查情况通报给乙方;若甲方发现未保洁到位,通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理完成,每发现1处问题扣月包干经费200元,出现市区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等重大问题扣罚包干经费500元。 2、甲方负责协调地方关系,及时处理影响乙方作业行为; 3、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要求搞好规定区域内的日常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垃圾压缩处理工作,确保服务区域内干净、整洁; 2、乙方为工作人员购买劳动法规定的相关保险; 3、乙方实施保洁作业的车辆维护、机械设备及工作劳酬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障车辆及设施有合法的管运资质,抓好安全; 4、保洁过程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每周以图片和文字形式由甲方汇报工作情况,必须参加甲方通知的相关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6、遇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认真及时完成甲方交给的临时任务,合同范围内不计报酬。 7、乙方负责教育和管理好公司员工(含临时雇佣、聘请人员),必须为员工配齐环卫反光背心、救生衣等安全标志,购买足额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员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矛盾纠纷、由乙方自行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垃圾中转、处置过程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维护好垃圾压缩站的周边环境卫生,防止出现因垃圾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发生,由此产生的矛盾、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与有一份相应的经济赔偿。 7.4若乙方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未达到作业质量标准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物力河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应给与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7.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移交甲方交予的国定资产和相关资料,不撤离作业区域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同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该部分违约金的,乙方应给与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 7.6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并对甲方、乙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概不负责和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甲方经济赔偿。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7.7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与对方经济赔偿。 7.8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如将中标标段再行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其他责任: 1、由于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部分暂停保洁,或垃圾未及时清运的,其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2、因举办重大活动突击完成正常作业范围外工作任务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补助工资,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一、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对合同条款任何修订、补充或增加条款,均须甲、乙双方书面的补充协议。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3.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移交承担管理权,协助甲方做好交接和善后工作等。 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均有权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有损失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2.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淳口镇鹤源社区淳龙大道9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龙伏镇望峰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