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视频监控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南阳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视频监控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南阳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视频监控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南阳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视频监控设施维保服务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NYH********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项目用途:南阳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视频监控设施维保服务

注: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评标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4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中标情况: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元)

南阳市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视频监控设施维保服务(二次)

含综合服务楼南楼1层两个门厅及3-7层设备,中区3号楼所属楼内设备不属于本项目服务范围,北区1-3号楼和架空车场设备若需维保服务,列入本项目服务范围

河南优和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光武西路光彩国际20栋110号

148000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谢泽勇社会评委:乔玉林(组长)、陈巍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计取;

收费金额:5000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南阳市机关事务中心地址:南阳市邓禹路与范蠡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三大街11号院2层6号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方式:183*****923

发布人:河南永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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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维保 监控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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