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隐患整治工程(二期)监理服务中标结果
道路隐患整治工程(二期)监理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NBITC-********4GC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道路隐患整治工程(二期)监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308000(元)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89号A栋9层908-913房(仅限办公)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道路隐患整治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 道路隐患整治工程(二期)监理服务 | 本项目范围内公路钢护栏、机非护栏、中心隔离护栏、警示柱、减速带、信号灯及电警、监控、指挥平台等,及象山县交警大队的2021年度、2022年度标线施划、交通设施零星采购、电子警察维护、信号灯维护等项目采购安装全过程、验收、移交、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控制的监理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宏辉,杨代军,杨贤(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象山县东谷路 5 正北方向 30 米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金建军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世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姜春辉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真:/
联系人 :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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