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2021DFAGZ02171/JG2021-01-17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9月30日

开标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2021DFAGZ02171/JG2021-01-1700)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亿零陆佰捌拾捌万零贰佰陆拾元柒角玖分(¥********0.79元)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0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亿零柒佰伍拾捌万零玖佰玖拾玖元叁角贰分(¥********9.32元)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300日历天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

招标人名称: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联系人:张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项目负责人:祁晨、王振华

联系电话:****-********151*****588)、****-********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补疑3

招标项目编号:2021DFAGZ02171/JG2021-01-1700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费修改为(中标价-暂列金额)的0.3%。

二.由于围界安防系统设计文件变化等原因,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安装部分清单调整如下:

1.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09项入侵探测设备原综合单价为100.59元/台,现调整为2820.59元/台;

2.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10项报警控制器原综合单价为93.77元/套,现调整为23625.44元/套,数量由原来的4套调整为2套;

3.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11项通讯模块原综合单价为101.09元/台,现调整为1361.09元/台,数量由原来的4台调整为2台;

4.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12项入侵报警电源模块原综合单价为101.09元/台,现调整为1561.09元/台,数量由原来的4台调整为2台;

5.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14项室外网络一体云摄像机原综合单价为2371.03元/台,现调整为5571.03元/台;

6.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15项室外网络枪式摄像机原综合单价为921.03元/台,现调整为2871.03元/台;

7.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16项摄像机供电电源删除,电源含在摄像机清单内综合报价;

8.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17项安防控制箱原综合单价为1112.80元/台,现调整为10162.80元/台,数量由原来的4台调整为2台;

9.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18项工业交换机原数量为4台,现调整为3台;

10.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19项摄像机立杆原综合单价为1115.22元/台,现调整为3265.22元/台;

11.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23项室外扬声器原综合单价为267.10元/台,现调整为1067.10元/台,数量由原来的8台调整为4台;

12.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24项功率放大器清单项删除;

13.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23项室外扬声器原综合单价为267.10元/台,现调整为1067.10元/台,数量由原来的8台调整为4台;

14.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25项室外拾音器原综合单价为644.60元/台,现调整为1044.60元/台,数量由原来的4台调整为2台;

15.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30项避雷针原综合单价为371.98元/台,现调整为671.98元/台;

16.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31项信号防雷模块,132项浪涌保护器清单项删除,含在箱子内综合报价;

17.围界安防系统清单第136项硬盘数量由4块变为6块;

18.围界安防系统增加围界供电及照明子项,具体清单项详见136-142项。

三.由于围界安防系统设计文件变化等原因,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出租车停车场雨棚和围界部分清单调整如下:

1.钢筋网围界工程清单第9条钢筋网围界原综合单价514.75元/m,现调整为619.91元/m。

四.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1.31元调整为********9.65元,具体详见附件并以发布的附件为准。

五.本次澄清调整考虑到对投标文件及清单控制价编制没有较大影响,故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日期不变。若中标人对此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祁晨、王振华

电话:****-********151*****588)、****-********

招 标 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联 系 人:张勃

电 话:****-********

2021年10月13日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

补疑2

招标项目编号:2021DFAGZ02171/JG2021-01-1700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答疑回复如下:

1.我司航站楼业绩合同中的施工范围为凿桩,截桩工程,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不符合招标要求。

2.是否可以提供网约车停车场、先期工程的CAD版本图纸?

回复:中标后自行与设计单位联系。

3.BIM演示部分要求“建议视频大小不超过100M,否则可能因视频过大无法上传”,若演示视频小于100M视频画面质量、演示内容都将受到影响,是否可以采用U盘递交或提高上传视频容量?

回复:不可采用U盘递交,系统已针对本项目做出调整,视频大小由 100M 调整至 200M。

4.临时办公区、生活区可否在拟建工程周边建设,位置是否有要求?

回复:按总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区域。

5.余坝水库抽排点是否可以提供,是否可以从水库南侧坝闸排水?

回复:施工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施工前需编制排水方案报监理、建设及地方政府审批,费用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6.是否可以提供土方回填及土方平衡的范围边线?

回复:详见设计图纸。

7.能否提供给水、临时电的接驳位置、雨、污水的排放位置?

回复:给水、临时电接驳位置依据招标文件执行,雨、污水排放由施工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考虑,施工前需编制雨污水排放方案报监理、建设及地方政府审批,费用含在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8.临时排水工程中只看到明渠详图,无箱涵及钢坝闸详图,清单中也无此项,箱涵及钢坝闸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箱涵及钢坝闸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9.基坑支护图纸与桩基工程图纸在共同沟位置不一致,以哪个版本为准?

回复:共同沟加深区域定位及轮廓以建筑、结构专业更新版图纸为准。

10.土方回填是否有指定的取土场,运距是多少能否提供施工车辆进出场路线?

回复:取土场位置详见补图,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路线需经相关部门审批。从指定取土场取土、运输及按设计标准回填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中标后不予调整,由建设单位协调土方直接运输至回填区域的按补疑一执行。

10A.是否可以自行解决土源问题?

回复:经中标人报建设单位认可后自行解决,全费用单价按“回填”执行,按“中标人该子目中标全费用单价”和“中标总价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该子目全费用单价”两者较低的予以结算;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网约车停车场“回填方”全费用单价为3.53元/m3,除网约车停车场外“回填方(包含肥槽回填)”全费用单价为4.76元/m3。中标人需充分考虑相关风险,不得以窝工、买土、抢工等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11.水库淤泥的弃置点能否提供?

回复:投标人自行考虑

12.对于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中“项目内容需包含桩基工程且为投标人自行实施”的要求,因各省市区域不同验收政策及文件格式要求不同,部分省市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地基与基础工程包含了桩基工程,且项目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均包含桩基础施工内容,但无单独的针对桩基工程的专项验收报告。投标人拟用合同协议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出具的证明,整体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来响应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可否?

回复: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和“附录5”中有关要求。若业绩证明材料无单独的针对桩基工程的专项验收报告,可以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证明“项目内容需包含桩基工程且为投标人自行实施”。

13.水坝处民房拆迁是否归施工方负责。

回复:由中标人配合当地政府解决。

14.是否提供临水临电接驳点,若有请提供具体位置。

回复:详见第7条答疑。

15.紫金花路与台南路交接处是否可以开口用于出土。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如若审批同意,所涉及的绿化移植、路面硬化等道口开设及后期的恢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16.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工日期节点与第一阶段完工日期节点外是否还有其他节点要求,如有请明确。

回复: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17.桩基分部分项清单中,声测管埋设数量与注浆管埋设数量一致,而图纸明确指出“声波透射法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5%”,是否每个桩基都要埋设声测管。

回复:是,具体详见设计说明。

18.桩基分部分项清单中,钢筋笼制作为3890.98t,钢筋笼安装(15米以内、25米以内、25米以外)为35+1302+3134=4471t,两者不一致。

回复:无误,请投标人认真查看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

19.缺少光伏预埋基础(管桩)相关图纸(清单中有相关工程量,但无相关图纸)。

回复:详见更新版图纸。

20.本项目是否有具体的安全目标。

回复:满足总承包单位创鲁班奖标准。

21.新桥大道(机场高速)靠近施工现场处是否可以在施工期间开口用于施工出土。

回复: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如若审批同意,所涉及的绿化移植、路面硬化等道口开设及后期的恢复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

22.先期工程能否补发一套cad版图纸。

回复:中标后自行与设计单位联系。

23.是否可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办公室和临时生活区?如可以搭设,对搭设位置有无具体要求。

回复:按总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区域。

24.航站楼桩位平面图S-1-10-01~06 TM32&TC’24轴是否有桩基,如有请明确平面布置及桩长。

回复:无,详见招标补疑。

25.基坑支护设计说明剖面大样31#图注浆钢管土钉详图角钢倒刺长度未注明,请明确相关尺寸。

回复:详参11SG814《建筑基坑支护结构构造》图集,长度50-60mm。

26.缺少支护桩横向钢筋c14清单,缺少植筋c14清单,是否需要补充相关清单及工程量。

回复:已计入挂钢筋网清单中。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

27.在清单“地坑支护和光伏基础”中,光伏基础中有大量预制管桩,在招标图纸中未见到预制管桩,请提供光伏基础和预制管桩相关图纸。

回复:详见更新版图纸。

28.本工程“先期工程”和“网约车停车场”两部分图纸只提供了pdf版,由于时间较紧张,能否能提供cad图纸。

回复:中标后自行与设计单位联系。

29.本工程航站楼、网约车停车场、出租车雨棚等能否指定施工场地围界位置,以便于画平面图。比如航站楼施工围界以周边临时道路外侧2m位置为施工场地围界。

回复:详见补充示意图,中标后中标人提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报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相关费用包含在价内,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0.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是否指定位置和大小?或是由投标人可以自行设置?现场施工大门、场区施工材料运输路由等是否能明确?

回复:按总平面布置图指定的位置区域。

31.是否能提供地下结构及地上结构首层图纸以便编制配合措施?

复:暂不提供

32.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对于进行评分的投标人业绩要求为:“1.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24 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业绩(项目内容需包含桩基工程且为投标人自行实施),每具有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 2.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 24 万平方米的航站楼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业绩(项目内容需包含桩基工程且为投标人自行实施),每具有一个得 3 分,本项满分 3 分。”

请问:招标文件中此评分项要求为“以上业绩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即认可联合体集中各联合体成员的优势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的形式,此评分项要求如改为“以上业绩可为联合体任一成员业绩”更为恰当?

回复: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执行


33.北京市社会保险包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5项保险。因征收机构不同,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可以查询到申请查询日期的上月(即投标截止日期前能查到2021年9月),医疗和生育保险只能查询到申请查询日期的上上月(投标截止日期前只能查到2021年8月)。是否社保缴费证明中只要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保险缴费时间满足2020年9月-2021年9月的要求即可?

回复:可以。

34.业绩证明材料中,当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查询截图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是否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显示为准?

回复:当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查询截图的建筑面积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显示为准。

35.工程名称为土方、降水、护坡及桩基础工程是否可视为地基与基础施工业绩?

回复:可以

36.“投标人业绩要求”中“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项目内容需包含桩基工程且为投标人自行实施)的桩基内容是否可以用地基与基础分部或桩基础分部验收资料证明?

回复:可以

37.P25“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注:(2)”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否可视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回复:可以。

38.P53“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中”,项目经理奖项要求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是否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即可?

回复:是。

39.7.P53“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中”,项目经理奖项要求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如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是否可以认定为变更后的项目经理获奖有效?

回复:可以。

40.P25“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注:(2)”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是否为“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回复:可以。

41.P54“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名称”中写明北京市长城杯等同于“黄山杯”。北京市“长城杯”分为结构长城杯、建筑长城杯,是否都认可?

回复:都认可。

42.投标总价页需要加编制人(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而我们问询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平台没有办理注册造价师电子执业印章的相关业务,请明确投标总价页先加盖注册造价师鲜章扫描后上传的附件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43.P28“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规定了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最低要求,是否理解为除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投标阶段无需提供,中标后提供即可?

回复:是的

44.P206“(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是否仅填写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即可?

回复:可以。

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4.4条“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是否就可以?

回复:投标函第6条已有相关表述。

46.14.汇缴投标保证金时,备注字数银行有要求,是否可以简写为“合肥新桥机场T2航站楼土方投标保证金?

回复:备注字数可以简写或填写项目编号。

47.请明确本工程的项目名称是否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

回复:是。

48.招标文件18页投保人须知前附表第10.3.3-(2)条款:“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请问招标文件第199页“投标函”内容第5-(7)条已包括此项承诺,是否需要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的表格?

回复: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不需要单独提供《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的表格。

49.招标文件52页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第2.1.3条款:“总人工费:投标报价中的总人工费与技术文件中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相比,不得明显过低。请问是否有明确标准?

回复:总人工费及劳动力安排计划与当地劳务平均工资行情相符。

50.请问本工程是否包含总包服务费,总包服务费是否单独列项?

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21.7.10.1条。

51.能否明确人工费工日单价的执行文件?

回复:《关于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及计价应用工作的通知》(合造价【2021】8号)。

52.请问本工程是否仅对投标总价、单位工程报价进行控制?无需对控制价表格中所有金额(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措施费金额、不可竞争费金额、税金等)进行分项控制?

回复:须满足本评标办法关于报价文件的规定。

53.请问施工现场是否有土方堆土场地?甲方是否提供弃土场,是否有弃土场费用?

回复:详见前述答疑。

54.现场回填土的土源位置和土质是否可以明确。

回复:土源由建设单位协调,施工单位须保护土源、并保证土源质量,严禁施工单位在航站区域、飞行区域原地面以下置换土源。借土土方场内调运、以及土质、含水量控制责任和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中标后不得因此提出换土、自购、加固处理、延长工期等变更。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蓄土场安全运行管理方案》,按照“谁进土、谁处理,谁取土、谁维护”的原则,取土需按要求申报《土方开挖及蓄土场维护方案》,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因违反方案所造成的土方浪费,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报价。

55.是否可供临时用电位置和容量,临时用水位置和管径,雨废水、污水排放位置和管径。

回复:给水、临时电接驳位置依据招标文件执行,雨、污水排放由施工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考虑,施工前需编制雨污水排放方案报监理、建设及地方政府审批,费用含在合同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56.施工组织设计是否为明标?是否有页数限制?电子文件是否有容量大小限制?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为明标,无页数限制,无容量限制。

57.环绕航站楼的临时道路目前未设置沿路排水沟,为加强本期基坑及后续主体工程场区防汛排涝能力,是否进场施工时可增加设置环航站楼临时道路沿路排水沟。

回复:请结合基坑排水统一考虑。

58.请明确余坝水库围堰是在排水完成的情况下进行施工,还是在未排水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回复:先施工围堰,后排水。

59.是否可提供先期工程、网约车停车场CAD版图纸

回复:中标后自行与设计单位联系

60.目前先期工程图纸里的围界安防系统没有平面图,请提供。

回复:围界平面图已在临时便道平面图中表示。

61.网约车停车场照明系统图纸及清单均未体现,无电源接入部分的图纸及清单,电源部分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回复:照明系统见《停车场电器系统图》,电源就近接入充电桩箱变。充电桩本次仅施工预埋件,设备不在招标范围内。

62.出租车钢筋网围界清单中含有,图纸未体现,请提供图纸。

回复:钢筋网围界在先期工程图纸中。

63.请提供网约车停车场充电车位强电系统图。

回复:本次充电车位仅施工预埋件,设备不在招标范围内。

64.请明确非机动车停车场是否设置车棚?

回复:统一采用光伏板作为雨棚,不再单独设置。

65.网约车停车场内原始员工停车位图纸做法为凿毛后加铺40mm厚细石混凝土,而停车场其余部位面层为沥青混凝土,请明确停车场面层是否调整一致?

回复:详见招标补疑。

66.未找到施工场地红线范围,本标段施工场地有无要求。生活区办公区有无专门规划的场地,或在施工场区内选择场地设立?

回复:按总平面布置图要求。

67.先期工程图纸中的临时环场道路能否用围挡划入本期施工场地内。网约车停车场、出租车雨棚、苗木移植等能否明确施工场地用地范围。

回复:环航站楼便道K0+000-K0+348.93需作为北工作区通道使用,不能完全划入施工场地内。网约车停车场使用范围见平面图边界线。出租车雨棚为新建出租车蓄车场。

68.是否可明确场区主要出入口及进入外面市政道路接口。

回复:按总平面布置图要求。

69.清单中“3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基础及附属工程:基坑支护和光伏基础”包含光伏基础(预制管桩),招标图纸中未提供此部分图纸?

回复:详见更新版图纸。

70.网约车停车场中与充电桩相关的工程内容,如充电专用配电箱、电缆及躜由、充电设施等,图纸及清单中均未包含,是否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提供相关图纸,并告知上级变配电站位置。

回复:充电桩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1.综合管线迁改施工内容中,现状燃气、通信、电力、给水、消防、空管通信、中水等管线是否在用?本招标范围内含新做管道,与现状管道接驳由谁负责?管道内强、弱电线缆的重新敷设、系统调试是否由产权单位自行完成?

回复:现状管线在使用,迁改需考虑不停航施工。迁改所有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价内,投标人自行考虑。

72.工期要求前后表述不一致:P5“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2.8计划工期:第一阶段工期200日历天,第二阶段工期9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P11“投标人须知”中“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2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9月8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第一阶段完工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1)以后者为准?(2)第一阶段工期2021年11月12日开始,2022年6月10日结束,实际工期为211天,与P11页描述不一致,以何为准?

复:以后者为准。

7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最终提交达到运维标准的竣工模型,业主方是否有具体的运维模型的标准、规定

回复:符合《安徽省民用建筑设计信息模型(D-BIM)交付标准》

74.临时道路是否有路面做法,图纸与清单描述不一致,请甲方明确。

(1)先期图纸中临时道路做法如下:

(2)清单中临时道路含混凝土面层,如下:

请问混凝土路面是否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回复在本次清单范围内,按暂定量处理

75.请业主明确后续管廊施工单位何时进场,以便我方组织施工。

回复:管廊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6.请明确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场地移交时的作业面标高或状态,本标段按照什么标准预留后续总承包的人工清底厚度。

回复:满足规范要求。

77.T1通道道路工程范围?

回复:详见相关图纸。

78.先期工程图纸中热力管道具体参数需要明确。

回复:详见相关图纸。

79.原补遗1中第2条调整为“施工过程中,如外调土方直接运至现场供投标人使用。则扣减运至现场土方的“挖方”和“运输”费用,且以“中标人该子目中标全费用单价”和“中标总价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该子目全费用单价”两者较高的予以扣除;此“挖方”和“运输”为满足设计要求压实系数后的工程量计算的全费用单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挖一般土方(用于回填)”按满足设计要求压实系数后的工程量,最高投标限价全费用单价为3.54元/m3;“机械运土方(外借土用于回填)”按满足设计要求压实系数后的工程量,最高投标限价全费用单价为35.24元/m3。

本补遗文件涉及到的图片详见附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祁晨、王振华

电话:****-********151*****588)、****-********

招 标 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联 系 人:张勃

电 话:****-********

2021年10月10日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补疑1

招标项目编号:2021DFAGZ02171/JG2021-01-1700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1.本项目涉及停车场工程的所有设备(含出租车膜结构)品牌均须为国内一线品牌,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将选用的品牌材料及说明报送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若两次报送均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直接指定具体品牌材料,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含在投标报价内,后期不予调整。

2.施工过程中,如外调土方直接运至现场供投标人使用。则扣减运至现场土方的“挖方”和“运输”费用,且以“中标人该子目中标全费用单价”和“中标总价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该子目全费用单价”两者较高的予以扣除;此“挖方”和“运输”为满足设计要求压实系数后的工程量计算的全费用单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挖一般土方(用于回填)”按满足设计要求压实系数后的工程量,最高投标限价全费用单价为3.54元/m3;“机械运土方(外借土用于回填)”按满足设计要求压实系数后的工程量,最高投标限价全费用单价为35.24元/m3。如外调土方至现场仍需发生运输费用,则按机械运土方(场内土方)“中标人该子目中标全费用单价”和“中标总价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该子目全费用单价”两者较低的予以结算;此机械运土方为天然密实方工程量计算的全费用单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中 “机械运土方(场内土方)”按天然密实方的工程量,最高投标限价全费用单价为10元/m3。本条款为合同专用条款27.1.12(45),与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具有同等的效力,合同履行期间按本条款执行。双方在合同签订时将此条款添加在合同相应位置。

3.本项目图纸、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以本补疑发布附件为准。

4.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2021年10月20日,开标时间顺延至2021年10月25日11时00分,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祁晨、王振华

电话:****-********151*****588)、****-********

2021年10月8日


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皖发改基础【2021】402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民航发展资金+省政府财政补贴+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DFAGZ02171/JG2021-01-1700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DFAGZ02171/JG2021-01-1700

2.5 建设地点: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2.6 建设规模: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土方平衡、基坑支护及附属工程,包含桩基工程、土方平衡、基坑支护以及相应附属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工程概算价格约4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第一阶段工期200日历天,第二阶段工期90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9 招标范围:合肥新桥国际机场T2航站楼桩基及基坑支护,T2航站楼土方平衡,航站区临时排水,余坝水库填埋(局部),网约车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出租车停车场雨棚,T1航站楼1号道口周边道路和综合管线迁改,苗木迁移以及相关配套和服务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4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业绩(项目内容需包含桩基工程且为投标人自行实施。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还应为牵头人在册员工。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牵头人必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注: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不含住宅楼、商住楼和工业厂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5日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4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

招标人: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新桥国际机场

邮 编:230031

联 系 人:张勃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祁晨、王振华

电 话:****-********151*****58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电 话:****-************-********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4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2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8*****261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城支行

2021年9月30日


标签: 基坑支护 国际机场 航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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