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建、维护工程(包1)合同公告

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建、维护工程(包1)合同公告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新建、维护工程包1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1)0258号
(3)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4)项目承包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32%(综合优惠率)
大写:百分之零点叁贰(综合优惠率)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
湘潭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0.32%(综合优惠率)
(3)合同价格形式: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中标优惠率,定期报财政评审。以财政评审结论并结合日常考核结果按实办理结算。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2月31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甲方要求。
4.付款
1、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按季度预付,验收合格并通过财政评审后,按实结算、无息付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年9月16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9月16日
甲方:(公章)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公章)湘潭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周斌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设施 道路交通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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