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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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裕雅康泓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会展大道466号3栋附3034、3035、3036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金额:609500.00元(总价)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服务范围:1.总院6号楼6楼手术室;2.总院14号楼健康管理中心及每层楼护士站;3.总院15号楼健康管理中心;4.总院18号楼;5.南区健康管理中心;6.南区新生儿科;7.南区手术室;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7×24小时全天候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如遇特殊情况须按采购人工作安排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等要求;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内按照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须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服务标准:维保须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进行。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岳隆兵(评审小组组长)、罗厚玲、刘文宇(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8593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20000元/年,采购计划编号:SCZC888408_********。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弯路300号。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 ||
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文星街65号 | ||
联系方式: | 林老师****-*******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 ||
联系方式: | 胡强****-*******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 | ********_1964.pdf">附件 | ||
2.评审文件: | ********_4112.zip">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_7352.pdf">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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