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较场尾片区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景观雕塑小品装置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大鹏新区较场尾片区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景观雕塑小品装置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中标 公 告

(项目编号:DPCG********03


一、项目编号:DPCG********03

二、项目名称:大鹏新区较场尾片区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景观雕塑小品装置采购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最终报价:

序号

投标供应商

报价(元)

1

姜煜(深圳)雕塑艺术院

1,185,300.00

2

树国雕塑艺术(深圳)有限公司

1,186,176.00

3

广州市视线雕塑工艺品有限公司

1,186,500.00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姜煜(深圳)雕塑艺术院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洞工业区第1号厂房第四层

中标(成交)金额:1,185,300.00

五、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较场尾中心广场主题雕塑

品牌:姜煜(深圳)雕塑艺术院

规格型号:材质:316不锈钢构架镂空鲸鱼,内含射灯,底部为不锈钢板;颜色:白色;规格:尺寸高约4米,长约11.5米;(根据现场情况定制);手工锻造,抛镜面,内置镀锌方通骨架

数量:1个

六、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成员(谈判小组)名单

1.高建南;2.熊淼;3.廖学友。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0〕123号)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柒仟零叁拾捌元叁角(¥17,038.30)。

八、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因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开发原因暂无法实现网上公开,如有需要可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查询。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采购人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当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十、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华侨城鹏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鹏城社区南门围二巷8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方式:138*****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二楼2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十一、附件

附件1: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附件2:*******">投标人资格文件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1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供应商

中小微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比例6.0%

姜煜(深圳)雕塑艺术院

×

树国雕塑艺术(深圳)有限公司

×

广州市视线雕塑工艺品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雕塑 装置 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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