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九成五湖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1-2022年部分午季农资(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九成五湖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1-2022年部分午季农资(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九成五湖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1-2022年部分午季农资(三次)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九成五湖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1-2022年部分午季农资(三次)(项目编号JC2021-GS-076),于2021年10月25日15:00在九成体育馆旁职工之家一楼开标室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包号 | 品名 | 成交候选人 | 总报价(元) |
包一 | 能百旺(14-羟芸.噻苯隆) | 上海能健源生物农业有限公司 | 114000.00 |
包二 | 30%草除灵悬浮剂 | 望江县益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300.00 |
包三 | 康宽(20%氯虫苯甲酰胺) | 望江县益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6100.00 |
包五 | 碧护 | 望江县益民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2600.00 |
公示期: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0月30日。
采购、谈判相关各方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举报受理部门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质疑)人的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须一次性提出,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若存在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臆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此类异议材料不予接收。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扰乱谈判秩序的,将记入不良记录,3—5年内不允许进入九成市场。
举报受理部门名称: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中成交候选人即确定为成交人。
特此公示
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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