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JZ-********0008-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第六中学(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浏阳市张坊镇山林校具经营部(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浏阳市第六中学学生公寓床铺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浏阳市第六中学学生公寓床铺采购 | 钢木床类 | 详见 | 个 | 1 | 1090 | 合计金额小写: 374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柒万肆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学生上下铺 | 钢木床类 | 900*2000*1800mm | 套 | 340 | 370600 | 合同金额小写:3706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叁拾柒万零陆佰元整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使用。 3.2 履行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正常运行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不计息)。 4.2收款账户:湖南浏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坊支行(浏阳市张坊镇山林校具经营部:****************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学生上下铺:规格为900*2000*1800mm, 1.材质要求:优质冷轧钢,钢床框架采用锲入式锁扣连接,所有钢材均采用国家标准钢,经机械臂高频焊接,各钢件经除锈、酸洗、磷化等工序后,再进行防锈处理,外层采用聚脂环氧粉末喷塑,焊接表面波纹均匀,焊接处无夹渣气孔、焊瘤、焊丝头毛刺,并保证无脱焊、虚焊及焊穿等现象。 2.部件规格及材质说明: 床立柱:采用一次性成型焊管型材,外形呈圆弧形,规格为65*65,型材壁厚1.5mm,内侧边各为30mm。 长横梁:采用角钢形型材,规格为38*38,型材壁厚1.5mm,外侧可视面压有2条加强筋,以增加横梁的强度。 短横梁:采用20*30的型材,壁厚1.2mm,除床两端外,内置5跟短横梁,以支撑床板,确保学生睡卧安全。 床护栏:采用 圆管Φ19*1.2 mm,制造规格为130*25(长*高) 床头护栏:圆管Φ19*1.0 mm 床梯架:采用30*30方管,壁厚为1.2mm, 踏板宽度为300mm;床梯踏板钢板厚1.2mm,设置有防滑条纹,并冲成弧形板(弧形最中间宽度为60mm),防止碰挂受伤。 保护套:独立开模防水,防滑、防噪音的软塑胶。 储物柜:于床底两侧设置,规格为45**45*60(宽*高*深),铁皮厚度为0.6mm,储物柜之间设置一层鞋架。 床铺板:规格为1890*820*12. 1.采用12mm厚杉木板拼接而成,经干燥、防腐、防蛀处理,底板加固20*30mm杉木条为支撑,制作牢固可靠,双面平整。(每套上下铺配2块床板)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用简易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安装。 (2)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3)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前产品的损毁、灭失、脏污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赔偿责任。 (4)提供项目各阶段规划、分步实施和部署的完善规划方案、风险分析,说明实施步骤等。 (5)根据项目进度详细列出各个阶段甲方需要配合的内容并全面配合甲方,确保人力、物力的定量投入,定期向甲方提交最新的进展情况报告。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11.1 售后服务 (1)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①定期维护计划。 ②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③对甲方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等其他售后服务。 (2)技术支持 ①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修复故障设备的,必须及时对有故障的设备提供产品备品、备件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乙方应严格按照上述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及完成服务,否则,甲方每发现乙方延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 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质保及服务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护,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乙方需予以免费更换,以保证甲方相关业务正常运行。质保及服务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湖南省浏阳市北盛镇新民东路8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张坊镇张家坊社区大屋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