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财政局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台州市财政局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2021年第1号
2021年1月29日至6月8日,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追溯和延伸审计了有关年度和单位。台州市财政局于2021年8月10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台审财报〔2021〕13号),报告指出了预算编制、财政预算收入、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决算草案编制和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台州市财政局按照台州市审计局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规范性和完整性方面
1.“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管理不规范”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1)关于“未按规范要求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
进一步规范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每年两会前对中期规划进行滚动调整,力争规划中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与实际保持一致,切实提升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
(2)关于“部门编制滚动财政规划不够精准”
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完善支出项目化管理和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每年编制预算时,对规划期内的重大项目资金进行滚动调整,提高部门滚动财政规划的科学性、准确性。
2.“转移支付管理不规范”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1)关于“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由财政部门拨付”
2021年9月9日出台《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与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结算流程>的通知》(台财预发〔2021〕62号)。明确了转移支付资金的结算流程。
(2)关于“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市学校,存在“财权事权不匹配”
2021年市教育局已停止向县市拨付自定补助名目的资金。督促市教育局按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对自定补助的名目和标准进行梳理。属市级事权项目的,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政策,资金拨付按《市级与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结算流程》执行;不属市级事权项目的则停止执行。
(3)关于“长潭水库生态补偿相关资金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已联合市环保局修订完善《长潭水库生态补偿资金和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9月29日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潭水库生态补偿资金和生态建设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21〕39号)。
3.“结转资金未按要求细化编入部门预算草案”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在编制2022年度预算时,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将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分解编入各单位收入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项目库管理不够精细”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为确保储备项目与资金需求匹配,下阶段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秉承“先谋事后排钱”的理念,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原则,加强项目前期谋划、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终止等管理,提升项目库管理精细化。
5.“税务稽查经费违规按“收支挂钩”方式安排”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已收回相关结余资金。在编制以后年度预算时将严格按照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需求安排预算。
6.“重复安排物业管理费……”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今后在编制预算时加强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明确要求单独设置“物业管理费”项目经费的单位,定额公用经费相应核减,确保预算安排不重不漏。
(二)财政预算收入统筹方面
1.“非税收入清缴管理不到位”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截至2021年7月31日,相关罚没收入已缴库。
2.“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不到位”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相关款项按照要求上缴国库。
3.“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到位”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2021年5月31日出台《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级单位留存单位基本户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上缴。
(三)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方面
1.“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未作预算调整”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审批程序,以后年度增加或减少预算总支出及时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加强年终收支精准管理,确保总支出不超预算。
2.“预算指标调剂或调整管控不严”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严格控制预算调剂。
3.“对单位突击花钱监管不到位”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相关单位通过上交国库、核减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指标、纳入2021年统一管理,结余指标年底收回等方式整改。
4.“预算项目执行率低”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精准性,同时将月度执行率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定期开展通报约谈,督促部门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力弱”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涉及单位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6.“绩效目标统领作用未发挥”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一是完善了指标体系。二是预算编制时强化目标审核。三是在预算执行中强化运行监控。
(四)政府债务管理方面
“债券项目推进慢,资金使用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债券资金使用项目进行实地督查,推进项目进度,加快债券资金使用。
(五)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建设方面
1.“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主体范围不完整”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发函通知漏报单位补报了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为进一步查漏补缺,在编报2021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时,事先与编办等部门沟通,确保应编尽编。
2.“国有资产登记核算不规范,影响政府财务报告的准确性”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1)关于“资本性支出未同步登记单位资产”
已指导单位按要求规范核算与登记,全部整改到位。
(2)关于“股权投资资产核算不规范”
相关单位已对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已按权益法进行了核算调整,今后将加强对单位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的政策培训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完整、准确披露投资价值,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3.“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披露公共基础设施信息质量不高” 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需要披露的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分项目进行整体披露,在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中进行完善。今后,对有关部门公共基础设施的规范核算加强培训指导,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六)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政府债务相关事项披露不够细化”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已在2020年决算草案中补充政府债务等内容。
(七)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往来款项管理不规范”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1)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已起草了《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督促单位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目前已初步完成文件制定,待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出台。
(2)关于“代管的住房补贴资金未及时清理”
市建设局已全面清查。
2.“部门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1)关于“5家因机构改革被撤并单位的银行账户未及时撤销”
审计报告涉及的5家因机构改革被撤并单位的银行账户,除原开发区管委会3个账户(一个办理变更、两个账户已在走银行销户流程)外,其他均已完成销户。
(2)关于“4家单位6个银行账户无业务往来未及时撤销”
6个银行账户均已于9月10日完成销户。
(3)关于“个别单位银行存款账实不符”
相关单位已落实对账制度,查清了银行账户的实际情况,按规定及时进行会计处理。
3.“现金预支款业务管理不规范”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已起草了《关于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及时收回个人借款。目前已初步完成文件制定,待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出台。并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规范现金管理。
4.“个别单位收入业务内控不健全”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相关单位加大经营收入的催讨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5.“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采取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
在省财政厅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已全部取消市本级预算单位设置的采购项目名录库,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8月18日发文废止《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服务商推荐名录(第一批)》。
目前,已与市经信局联合出台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对已取消保证金资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资金加快返还。
台州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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