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食堂送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员工食堂送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员工食堂送餐服务项目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1-10-29 14:41:26
我公司受长春第一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公告(发出邀请书),对员工食堂送餐服务项目项目(标段编号:0736-ZB********/01)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因故流标。
一.流标原因:经评审无合格的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长春市唯品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串通投标-9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二:长春市天园餐饮配送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弄虚作假-1 | 投标人不得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三:吉林省和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弄虚作假-1 | 投标人不得存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 不合格 |
被否决投标人四:吉林省恒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1 | 串通投标-9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不合格 |
三.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聂兆霖
电话:189*****518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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