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粮食文化产业园二期(粮食交易市场)项目监理招标】项目均价比选中介机构中选结果通知
【金湖县】【粮食文化产业园二期(粮食交易市场)项目监理招标】项目均价比选中介机构中选结果通知
关于【粮食文化产业园二期(粮食交易市场)项目监理招标】公开选取【工程监理资质】机构的结果公告 服务采购编号:HAZJCS********25JH | |||||||
我中心于 2021-10-28 15:29, 在金湖县市民中心二楼中庭项目预审室 为 江苏淮金粮食产业园有限公司 公开 均价比选选取 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 |||||||
项目单位名称 | 江苏淮金粮食产业园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名称 | 粮食文化产业园二期(粮食交易市场)项目监理招标 | ||||||
项目总投资 | 12000 万元 | ||||||
建筑/土地面积 | 9900 平方米 | ||||||
竞价最高价 | 27.0000万元 | ||||||
服务限额 | 27万元 | ||||||
服务限额说明 | 27万元 | ||||||
评估服务内容 |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项目,以及与本工程配套的附属设施等全范围的施工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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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说明 | 1.拟派本项目总监:需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具有国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提供相关证明),且总监必须无在监工程(需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以供查验(非退休人员)。 2.项目组其他人员:中标后,人员配备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 35 号公告规定且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非退休人员)(本次招标不审查该项内容)。 3.中标后以公告所附合同格式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更改实质性条款。 (报名时需上传项目组成员表及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请在社保缴纳证明中标注项目组成员)(报名时需上传项目组成员表及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请在社保缴纳证明中标注项目组成员)(报名时需上传项目组成员表及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请在社保缴纳证明中标注项目组成员) |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 | 80 自然日 | ||||||
合同约定完成时限说明 | 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 | ||||||
选取中介方式 | 均价比选 | ||||||
公开选取中介地址 | 金湖县市民中心二楼中庭项目预审室 | ||||||
选取时间 | 2021-10-28 15:29 | ||||||
选取结果 | 正常中选结束 | ||||||
中选机构名称 |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选金额 | 22万元 | ||||||
技术咨询电话 | ****-******** | ||||||
监督投诉电话 | ****-******** | ||||||
业主咨询电话 | 133*****784 | ||||||
相关中介机构对中选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 |||||||
金湖县项目代办服务中心 | |||||||
202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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