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2019-2021年度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在岗继续教育培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2019-2021年度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在岗继续教育培训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032-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城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瀚弘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19-2021年度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在岗继续教育培训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03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2019-2021年度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在岗继续教育培训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2019-2021年度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在岗继续教育培训,服务期限3年,定点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252000
 合计金额小写: 252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伍万贰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10-15 ——2022-10-14

3.2 履行地点:湖南长沙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根据甲方的培训计划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其中线上培训每年度10个课时,线下培训根据甲方的实际要求进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0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1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瀚弘网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043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① 保证学员和管理人员到勤率100%;

② 保证学员考试合格率100%:

③ 保证学员在线上线下学习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④ 保证学员就餐的安全卫生;

⑤ 保证培训档案资料完善率100%;

⑥ 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培训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每年度完成6000名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学习任务,内容包括:出租汽车行业最新相关政策、法规:出租汽车驾驶员心理及生理健康:危险源辨识与防御性驾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具体规定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2 服务的不足,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履行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服务成果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提供服务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乙方提供服务误期的认定标准及误期赔偿的计算标准:除本合同第17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未约定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367号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文化广场东侧C栋1号门面
法定代理人:周运秋法定代理人:唐群锋
委托代理人:张鑫曦委托代理人:唐群锋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继续教育培训 汽车行业 公共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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